中共西安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中共西安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西安报业传媒集团
西安广播电视台
西安市青年联合会
市团联发〔2020〕5号
关于开展西安市寻找身边“抗疫好青年”
专项活动的通知
各区(县)团委,西咸新区、各开发区团工委,各委(办、局、企业)团(工)委,各直属单位团组织: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全市广大青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积极投身疫情防控各条战线,不畏艰险、冲锋在前,为我市疫情防控工作作出了重要贡献。为表扬先进、宣传抗疫青年典型,引导激励全市广大青少年学习榜样、争做榜样,共青团西安市委联合西安市委宣传部(市委文明办)、西安市委网信办、西安市直机关党工委、西安报业传媒集团、西安广播电视台、西安市青年联合会等单位共同开展“寻找身边的好青年”专项活动——寻找身边的“抗疫好青年”,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共青团西安市委员会
中共西安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中共西安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西安报业传媒集团
西安广播电视台
西安市青年联合会
评审委员会设立在团市委宣传部。
二、评选标准
1.“西安抗疫好青年”个人评选标准
推荐个人年龄为14至40周岁(1980年5月1日—2006年4月30日出生),坚决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德高尚。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积极参与到一线医护、防疫消杀、志愿服务、城市管控、后勤保障、复工复产等各条工作战线,并作出突出业绩和贡献,被中央或省市媒体宣传报道的优先评选。
2.“西安抗疫好青年”集体评选标准
推荐集体中35周岁及以下青年数应占总人数的60%以上。团组织不包含在推荐范围内。推荐集体应在疫情防控工作的各条工作战线中作出突出贡献。
三、推荐形式
1.组织推荐。由各区(县)团委、各团工委、各委(办、局)团委、各直属单位团组织根据分配名额(见附件1)进行推荐,本地本单位有青联的应会同同级青联共同推荐。
2.社会推荐。不在上述“组织推荐”范围的青年和集体,符合推荐条件的,经本地、本单位党组织同意,可推荐1名个人或1个集体进行申报。
3.媒体推荐。为最大限度地发现、推荐、宣传身边“抗疫好青年”,此次活动特别设置媒体推荐形式,市级以上官方媒体可将推荐人选信息报送至团市委。
四、工作要求
1.强化组织领导。各基层团组织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真正把奋斗在抗击疫情最前线、最前沿、最感人的优秀青年挖掘推荐出来,要积极协调申报材料审核等程序性工作,不得额外增加申报人选负担。如发现不当行为,将给予严肃处理。
2.严格审核把关。各推荐单位要对所有推荐人选进行资料整理、资格审核和考察,征求所在单位党组织、上级主管部门、所在单位青年群众的意见,并在所在单位或地区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申报时提交已进行公示的印证材料和考察说明)。
3.加大宣传力度。各级团组织要积极通过全媒体手段进行宣传推广,发掘出青年身边的榜样,引导广大团员青年脚踏实地、砥砺奋进,积极做新时代的奋斗者和追梦人。
4.规范申报程序。各推荐单位要根据分配名额推荐人选,并提供以下申报材料:
(1)好青年推荐表(附件2、3);
(2)好青年汇总表(附件4、5);
(3)真实准确的事迹材料(2000字以内)和事迹简介(400字以内,格式见附件6);
(4)证明材料(本人身份证、事迹材料中涉及到的主要奖项、荣誉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媒体推荐的另需附相关报道复印件并注明时间、来源)。
5.推荐个人需提供近期正面免冠照片及不同背景场景的生活、工作照片高清电子版4-5张(照片应突出推荐个人);集体需提供合照。照片分辨率不低于1280×960,如有事迹视频需控制在5分钟以内;
以上材料严禁过度包装,一律普通A4纸打印。请各推荐单位务必于2020年5月20日前将全部申报材料(含电子版)统一报团市委宣传部,以上材料逾期不补,材料不全的,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邓刚马玥
电话:86781311
地址:西安市西北国金中心B座14楼1401室
电子邮箱:tswxcb2012@163.com
附件:1.西安市寻找身边“抗疫好青年”推选名额分配表
附件:2.西安市寻找身边“抗疫好青年”(个人)推荐表
附件:3.西安市寻找身边“抗疫好青年”(集体)推荐表
附件:4.西安市寻找身边“抗疫好青年”(个人)推荐汇总表
附件:5.西安市寻找身边“抗疫好青年”(集体)推荐汇总表
附件:6.推荐表中事迹简介例文
共青团西安市委
中共西安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中共西安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西安报业传媒集团
西安广播电视台
西安市青年联合会
2020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