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团委、高新区团委,西咸新区、各开发区团工委,相关社会组织:为创新维护青少年权益新路径新方法,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购买服务,共青团西安市委现启动2021年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征集工作。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面向社会征集服务项目:
一、项目定位
以培养广大青少年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出发点,为广大未成年人提供权益维护、预防犯罪、成长指导等领域的专业社会服务。发挥好群团组织在社会治理方面的重要作用,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促进全市青少年事业蓬勃发展。
二、项目服务领域
序号 |
项目服务领域 |
项目开展时间 |
预算 |
1 |
未成年人司法援助 |
2021年4月至12月 |
2-4万 |
2 |
预防校园欺凌 |
2021年4月至12月 |
2-4万 |
3 |
青少年禁毒自护、艾滋病防治宣传教育 |
2021年4月至12月 |
2-4万 |
4 |
青少年助力城市文明交通宣传实践 |
2021年4月至12月 |
2-4万 |
5 |
青少年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 |
2021年4月至12月 |
2-4万 |
6 |
青少年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宣传 |
2021年4月至12月 |
2-4万 |
1.未成年人司法援助项目。针对教育矫治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加强司法程序中对未成年人的特别保护措施。在全市五类重点未成年人群体中开展司法社工社会调查工作,提供教育矫治服务。为全市涉罪未成年人中提供“合适成年人”到场维权、关护帮教等专业社工服务。
2.预防校园欺凌项目。针对当前校园欺凌时有发生,严重危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现实情况,开展以家庭和学校为核心,以在校未成年人、家长、老师为主要对象的预防校园欺凌教育和培训,建立青少年的自我保护意识,增强家长监护和防范意识,让教师做好安全防范的教育,减少校园欺凌事件的发生。并结合6月1日国际儿童节、12月4日全国法治宣传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集中青少年权益维护和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3.青少年禁毒自护、艾滋病防治宣传教育项目。重点针对青少年群体,组织开展禁毒、防艾宣传教育活动,开发制作禁毒、防艾宣传产品,提高广大青少年自我保护意识,倡导科学、健康的生活方式。并围绕6月26日国际禁毒日以及12月1日世界艾滋病日开展全市青少年禁毒、防艾宣传教育集中示范活动。
4.青少年助力城市文明交通宣传实践项目。重点针对青少年群体广泛开展交通安全讲座,文明交通实践活动,倡导绿色、安全、文明出行理念,普及交通安全知识,提升文明出行意识,引导青少年争当践行文明交通的领跑者、宣传员,不断提升城市交通文明水平,助力做好十四运会和残特奥会服务保障工作。围绕12月2日全国交通安全日开展全市青少年助力城市文明交通集中宣传活动。
5.青少年秦岭生态保护宣传教育项目。围绕生态文明保护,建设美丽中国,面向全市青少年常态化开展生态文明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开展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实践活动,强化青少年环境保护意识,倡导绿色生活方式,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树立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
6.青少年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宣传项目。以宣传普及垃圾分类知识为目标,走进学校、走入社区,在全市青少年中开展形式多样的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和实践活动,在全市形成全民参与良好社会氛围。
三、项目实施时间
此次共青团西安市委政府购买青少年公益项目实施时间为2021年4月至12月。
四、申报资质要求
1.符合财政部《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2号)对承接主体规定的社会组织,均可参与承接政府购买服务。
2.项目申报单位须为依法依规注册登记或备案的志愿服务组织、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社工机构,具有独立法人资质。
3.项目申报单位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和独立的银行账号,能开具普通税发票。
4.项目申报单位有稳定的执行团队,核心团队成员至少3人,核心团队成员为专职或能充分保证工作时间的人员,应具有社会工作师资格。
5.参加过社会组织等级评估,获得3A以上的社会组织可优先考虑。
五、项目经费及支付方式
1.项目的购买经费额度以最终项目购买合同为准。
2.项目经公开评议立项后,团市委作为购买方支付项目经费的60%。项目中期评估不合格的,团市委将停止拨付项目经费,并有权追回所有已拨付款项。项目终期执行完成并评估合格后,将拨付剩余的40%。
六、申报要求
1.每个申报单位只申报一个项目。
2.申报的项目内容应该与本次发布的购买需求相对应。
3.符合资质要求的有意愿承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社会组织在团市委官方网站(http://www.xayl.org/)通知公告栏中下载《项目建设书》。针对具体服务领域提出解决方案,填报完善可行的项目建设书,于3月30日前将项目建设书发至团市委权益部邮箱(quanyibu12345@163.com)。
联系人:刘内君联系电话:86781318
附件:项目建设书
共青团西安市委
2021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