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于9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是我市第一部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地方法规。为促进《条例》家喻户晓,推动市民学《条例》、知《条例》、守《条例》。当日上午,团区委组织30余家单位的500余名志愿者广泛开展《条例》宣传志愿服务活动,发放《条例》宣传单和各类文明行为宣传册2000余份,环保袋200余个。

本次活动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在城区主要十字路口,志愿者向过往行人和司机发放《条例》宣传单和环保袋,宣讲《条例》内容,同时,手持文明出行引导牌,劝导过往司机礼让行人;在公交站牌和路边花坛旁,志愿者一手提水桶,一手拿抹布,认真地擦洗着落在上面的尘土,还原它们干净明亮的原貌;在社区,志愿者来到居民家门口,向大家发放《条例》宣传单,号召大家认真践行《条例》上面的文明行为;在城区主要街道,志愿者有的手持火钳,有的手拿笤帚,都在忙碌着捡拾烟头和垃圾,清理着城市路面上的“牛皮藓”;在泾渭河畔,一群“河小二”冒着炎炎烈日,用火钳捡拾河岸边的泡沫垃圾和白色污染物,以实际行动保护着自己的母亲河。
经过志愿者辛勤的劳动和付出,街道十字路口文明行车,礼让行人的行为增多了,公交站牌和花坛变得明亮了,路面上的“牛皮藓”被清理到垃圾箱,河堤上的白色垃圾也被捡拾到垃圾袋,城区和河畔的环境得到了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