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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通知

关于发布2024年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通知

来源:权益部 日期:2024-03-08点击:

为创新维护青少年权益新路径新方法,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购买服务,共青团西安市委现启动2024年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征集工作。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面向社会征集服务项目:

一、项目定位

团市委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以培养广大青少年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出发点,为广大未成年人提供权益维护、预防犯罪、成长指导等领域的专业社会服务。发挥好群团组织在社会治理方面的重要作用,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促进全市青少年事业蓬勃发展。

二、采购原则

本年度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将坚持基层导向、需求导向,持续以“社区青春行动”为着眼点,依托“青年之家”“青春驿站”在青少年权益维护、法治宣教、敬老助老、扶贫帮困、邻里和谐等方面一站式服务平台的重要作用,以社区为主阵地,策划实施符合辖区青少年及社区居民实际需求的服务项目,并在项目实施全过程接受区县团组织的管理监督。

三、项目服务领域

1.青少年权益保护。围绕《宪法》《民法典》《国家安全法》《爱国主义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家庭教育促进法》等内容,策划实施符合社区青少年权益维护需求的项目,全面增强青少年及社区居民法治观念,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

2.青少年生命安全教育。加强青少年生命教育,引导青少年尊重生命,减少对他人的欺凌行为、关注自身安全、珍爱自己生命;开展安全培训,将医护急救、突发自然灾害应对、规避暴力危险、心理健康教育等知识纳入项目内容。

3.未成年人司法援助。针对教育矫治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加强司法程序中对未成年人的特别保护措施。在全市五类重点未成年人群体中开展司法社工社会调查工作,提供教育矫治服务。为全市涉罪未成年人中提供“合适成年人”到场维权、关护帮教、法律咨询等专业社工服务。

4.共青团+养老。按照“共青团+共享养老”相关工作要求,聚焦老年人在精神需求和生活服务方面的实际需求,以社区为主阵地,为社区自理老人提供生活、文化服务,为老年人赋能,探索构建“家门口”的养老生活圈。

四、项目实施地点及实施时间

本次政府购买青少年公益项目实施地点由团市委统筹,项目实施时间为2024年4月至11月。

五、申报资质要求

1.符合财政部《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2号)对承接主体规定的社会组织,均可参与承接政府购买服务。

2.项目申报单位须为依法依规注册登记或备案的志愿服务组织、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社工机构,具有独立法人资质。

3.项目申报单位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和独立的银行账号,能开具普通税发票。

4.项目申报单位有稳定的执行团队,核心团队成员至少3人,核心团队成员为专职或能充分保证工作时间的人员,应具有社会工作师资格。

5.参加过社会组织等级评估,获得3A以上的社会组织可优先考虑。

六、项目经费及支付方式

1.项目的购买经费额度以最终项目购买合同为准。

2.项目经公开评议立项后,团市委作为购买方支付项目经费的60%。项目中期评估不合格的,团市委将停止拨付项目经费,并有权追回所有已拨付款项。项目终期执行完成并评估合格后,将拨付剩余的40%。

七、申报要求

1.每个申报单位只能申报1个项目,可涵盖多个领域。

2.申报的项目内容应该与本次发布的购买需求相对应。

3.符合资质要求的有意愿承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社会组织在团市委官方网站(http://www.xayl.org/)通知公告栏或“西安青年聚”微信公众号下载《项目建设书》。针对具体服务领域提出解决方案,填报完善可行的项目建设书,于3月22日前将项目建设书发至团市委权益部邮箱。

4.项目建设书填写应注意表述清晰、简洁明了,重点体现项目内容、数量(场次)及预期成效,杜绝长篇累牍、内容空洞。

联系人:习涛

联系电话:87222868    邮箱:quanyibu12345@163.com

附件:项目建设书




共青团西安市委办公室

2024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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