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学少部 日期:2023-12-01点击:
根据团市委《关于开展第十七届“西安市十佳中学生”“西安市优秀中学生”选树活动的通知》精神,经各学校层层选拔,各基层团组织认真推荐、资格审查,并经团市委、市教育局、市少工委逐一考察,现将选树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2023年12月1日至12月5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不同意见,请于2023年12月5日前,以电话或信函等形式向团市委学少部反映。
邮 箱:tswxsb029@163.com
电 话:029-8722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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