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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通知

关于发布2022年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通知

来源: 日期:2022-03-25点击:

各区县团委、西咸新区团工委、各开发区团(工)委,相关社会组织:

为创新维护青少年权益新路径新方法,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购买服务,共青团西安市委现启动2022年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征集工作。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面向社会征集服务项目:


一、项目定位

以培养广大青少年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出发点,为未成年人提供权益维护、预防犯罪、成长指导等领域的专业社会服务。发挥好群团组织在社会治理方面的重要作用,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促进全市青少年事业蓬勃发展。


二、项目服务领域


序号

项目服务领域

项目开展时间

预算

(万/个)

1

未成年人司法援助

5月至11月底

2-4

2

青少年专题法治宣传教育

5月至12月10日前

2-4

3

预防校园欺凌

5月至11月底

2-4

4

青少年禁毒自护、艾滋病防治宣传教育

5月至12月10日前

2-4

5

青少年助力城市文明交通宣传实践

5月至12月10日前

2-4

6

网络文化产品制作

5月至11月底

2-3

7

少先队员社区活动实践

5月至11月底

2-3

8

青少年助力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实践

5月至11月底

2-4

9

青少年助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宣传

5月至11月底

2-4

10

敬老助老志愿服务活动

5月至11月底

2-4


1.未成年人司法援助项目。针对教育矫治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加强司法程序中对未成年人的特别保护措施。在全市五类重点未成年人群体中开展司法社工社会调查工作,提供教育矫治服务。为全市涉罪未成年人中提供“合适成年人”到场维权、关护帮教等专业社工服务。

2.青少年专题法治宣传教育项目。重点针对青少年群体,以宪法、民法典、“两法两办法”为主要内容,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提升青少年学法守法用法意识,提高全市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覆盖面。重点围绕5月“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月、秋季中小学开学日、12月4日全国法治宣传日等时间节点,集中开展全市青少年专题法治宣传教育示范活动。

3.预防校园欺凌项目。针对当前校园欺凌时有发生,严重危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现实情况,开展以家庭和学校为核心,以在校未成年人、家长、老师为主要对象的预防校园欺凌教育和培训,建立青少年的自我保护意识,增强家长监护和防范意识,让教师做好安全防范的教育,减少校园欺凌事件的发生。

4.青少年禁毒自护、艾滋病防治宣传教育项目。重点针对青少年群体,组织开展禁毒、防艾宣传教育活动,开发制作禁毒、防艾宣传产品,提高广大青少年自我保护意识,倡导科学、健康的生活方式。围绕6月26日国际禁毒日、12月1日世界艾滋病日开展全市青少年禁毒、防艾宣传教育集中示范活动。

5.青少年助力城市文明交通宣传实践项目。重点针对青少年群体广泛开展交通安全讲座,文明交通实践活动,倡导绿色、安全、文明出行理念,普及交通安全知识,提升文明出行意识,引导青少年争当践行文明交通的领跑者、宣传员,不断提升城市交通文明水平。围绕12月2日全国交通安全日开展全市青少年助力城市文明交通集中宣传活动。

6.网络文化产品制作项目。以喜迎二十大、庆祝建团100周年、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为主题,用青少年喜闻乐见的形式,设计制作视频作品(包含但不限于微视频、专题片、短剧、随手拍、动漫等)不少于5部。为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营造良好氛围,团结引领广大青少年坚定信念跟党走、青春建功新时代,展现当代西安青年风采,为奋力谱写西安高质量发展新篇章贡献青春力量。

7.少先队员社区活动实践项目。重点针对强化少先队实践育人作用,主动配合做好“双减”工作,以社区为主阵地,打造“少先队活动圈”。引导少先队员在课后、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走进社区,开展各类实践教育活动。该项目计划在西安市三个区县进行试点,全年常态化开展活动。

8.青少年助力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实践项目和青少年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宣传项目。重点围绕我市生态文明建设重大部署以及目标任务,开展“植绿护绿”“秦岭卫士”“垃圾分类”“守护碧水”“低碳环保”等主题志愿服务活动,引导青年增强生态环保意识,充分发挥我市广大青少年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生力军作用。

9.敬老助老志愿服务活动项目。以社区为主阵地,组织策划开展丰富多彩的敬老助老志愿服务活动,走近老年人身边,倾听老年人心声,关心老年人生活,为老年人送温暖、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在全社会营造尊老、爱老、敬老、助老的浓厚氛围。


三、项目实施时间

此次共青团西安市委政府购买青少年公益项目实施时间为2022年5月至11月,个别项目至12月。


四、申报资质要求

1.符合财政部《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2号)对承接主体规定的社会组织,均可参与承接政府购买服务。

2.项目申报单位须为依法依规注册登记或备案的志愿服务组织、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社工机构,具有独立法人资质。

3.项目申报单位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和独立的银行账号,能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4.项目申报单位有稳定的执行团队,核心团队成员至少3人,核心团队成员为专职或能充分保证工作时间的人员,应具有社会工作师资格。

5.参加过社会组织等级评估,获得3A以上的社会组织可优先考虑。


五、项目经费及支付方式

1.项目的购买经费额度以最终项目购买合同为准。

2.项目经公开评议立项后,团市委作为购买方支付项目经费的60%。项目中期评估不合格的,团市委将停止拨付项目经费,并有权追回所有已拨付款项。项目终期执行完成并评估合格后,将拨付剩余的40%。


六、申报要求

1.每个申报单位只申报一个项目。

2.申报的项目内容应该与本次发布的购买需求相对应。

3.符合资质要求的有意愿承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社会组织在团市委官方网站(http://www.xayl.org/)通知公告栏中下载《项目建设书》。针对具体服务领域提出解决方案,填报完善可行的项目建设书,于4月12日前将项目建设书电子版报送至团市委权益部。

4.项目建设书的填报,要清晰描述项目拟解决问题以及实施对象、实施计划和周期等内容,项目经费预算以及预期目标必须符合实际,重点突出,内容精准,文字简洁,并有明确量化指标。

联系人:习涛   刘内君       联系电话:87222868

邮  箱:quanyibu12345@163


附件:项目建设书

共青团西安市委

2022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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